星期四
2020年11月05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驾驶套牌车辆 记分罚款没商量

11月1日,家住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的张某收到了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的罚单,由于其故意套取他人车辆牌照,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10月25日早,刚刚赶到北京准备参加朋友婚礼的何先生接到一个陌生来电,说让自己挪车。何先生疑惑不解,自己的车明明停在自家车库里,不会妨碍别人啊!于是让对方确认一下是不是看错车牌号了,来电人确认号牌无误。何先生感觉自己的车可能被套牌了,于是拨打了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值班电话求助。

值班员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该大队五中队民警立即在何先生提供的位置附近查找,后在一开放式小区居民楼下发现嫌疑车辆。民警经反复对比,确认在山海关出现的号牌为辽B×××16的轿车是套牌车。五中队民警随即将嫌疑车辆拖回大队暂扣,并进一步核查。

经查,套牌车的驾驶人为张某,其驾驶的套牌违法嫌疑车辆没有任何手续,车辆数据完全克隆原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其作出强制扣留机动车、收缴违法号牌、驾驶证记12分,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波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11-05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4872.html 1 驾驶套牌车辆 记分罚款没商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