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5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马路上的一小时调解

引题:傍晚时分,石家庄市鹿泉区街面上三辆电动自行车碰撞后引发纠纷,热心调解员主动上前调解,使这起三方纠纷很快得以平息——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10月27日傍晚,在石家庄市鹿泉城区向阳大街上,发生了三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件,三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当时正值下班高峰,道路开始变得拥堵,鹿泉区人民调解员贾同散步至此,看到横在马路中间的三辆电车及各有怨气的当事人,上前询问情况主动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最终使纠纷圆满解决。

贾同是个热心肠,调解矛盾纠纷从来不怕麻烦,被当地群众称为贾大哥。当日19时10分,贾大哥晚饭后出门散步,走到向阳大街人民桥南段时,发现一名男士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横在两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面前不让她俩走,旁边有群众围观。

贾大哥主动上前了解情况。当事男子称,自己骑电动车绿灯时由东往西正常行驶,将要通过马路时,甲女士突然骑电动车过来撞了他,使他和电动车倒在地上,紧接着乙女士骑电动车过来,因速度太快,虽然紧急刹车,但她的电动车还是撞到了当事男子的头,致使男子眼镜和电动车车筐被撞坏,头上也起了个包,男子要求两位女士赔偿被拒,于是才拦了她们的去路。

初步了解情况后,贾大哥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首先对两位女当事人说:“从现场情况看,你们这次撞车的损伤不大,这位被撞男士的情况就严重多了,你们适当赔偿点,把事情解决就行了。”见证撞车场景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和旁观的群众也纷纷劝说两位当事女士,但两位女士不表态。眼看着事情处于僵持状态,贾大哥又对各方当事人说:“要不你们打110,让交警来解决吧,但不能总影响着交通吧。”

随后,乙女士的朋友赶到,两人商量一番后,听从了贾大哥的建议,决定进行赔偿。当事男士表示,自己被撞倒了,眼镜、电动车车筐被撞坏,头受了伤,别的可以不追究,但最起码要赔偿300元的眼镜钱。最终,乙女士赔偿了被撞男子150元钱后,离开了。但甲女士始终表示没钱赔。

10月末的夜晚已有些寒凉,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感使贾大哥没有放弃努力,他又继续劝解当事甲女士:“男士被撞倒,你刹车避险确实撞了人家,他的车筐被撞坏,头也受了伤,你换位思考一下,自己多少都有责任的啊。”听了贾大哥的一番话,甲女士态度有些缓和,表示出门没带钱,微信里只剩50元。经过一番协商,甲女士当场给被撞男子微信转账50元。甲女士和被撞男子都向贾大哥表示感谢后离开了。

时针指到20时20分,不经意间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虽然费了较大周折,但纠纷总算得到了解决,贾大哥欣慰不已。不图名利,只为一方群众和谐,贾大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群众送上别样温暖。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11-05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4887.html 1 马路上的一小时调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