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5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无证驾驶被查 不配合 阻挠执法被罚 要担责

□ 李东海

10月22日11时许,刘某未佩戴头盔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宁晋县平安路与九河大街十字路口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进一步了解,刘某未取得驾驶证。

当交警现场处罚时,刘某脑子“灵活”了起来,开始“斗智斗勇”。刘某开始称自己生病,要看病。当交警询问其有何病,要去哪就医,表示可以开警车载其就医时,刘某又称不去看病了。随后,刘某坐在地上声称:“我承认违法了,就是不配合工作。”因其拒不配合工作,大闹执法现场,引起群众围观,造成恶劣影响。最后,经过执勤民警耐心释法说理,刘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了民警工作。

最终,刘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处罚款750元,行政拘留5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移交派出所处理。

宁晋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处罚不是目的,保障安全才是根本,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同时,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公民有义务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执法,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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