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计晓柳)“感谢党,感谢安次法院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10月30日,一名申请执行人家属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
原来,今年83岁的乔某在四年前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造成其股骨严重骨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乔某与撞伤自己的王某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其诉至安次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王某赔偿乔某各项费用共计79916.97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其间,乔某又查出膀胱癌,治疗费用需要20万元。为了治病,乔某花光了积蓄,还欠下外债,无奈之下,其向安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马甄红接手这一案件后,经各方查询,未发现王某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乔某的家庭情况,马甄红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告知乔某及其家属可申请司法救助,并为其讲解了相关政策规定,乔某家属喜出望外。随后,马甄红又会同司法救助承办人高会君指导他们准备和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成功帮乔某获得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于是,有了文章开头乔某家属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