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乔明清)“感谢你们为我追回执行款,我们母女二人的生活总算有了保障。”11月2日,当尚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11万余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面前时,他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2019年7月,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尚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准予张某与文某离婚,婚生女孩由张某抚养,文某有探望权;文某给付女儿2019年度抚养费5690元,给付张某共同支付楼房款及装修费97500元,给付张某与前夫之女的借款15000元,以上共计118190元。
判决生效后,文某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且经张某多次催要,其仍以种种借口不予给付。对此,今年8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使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文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张某母女俩的生活问题,执行法官进一步拓宽调查渠道,对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进行全面调查。11月2日,执行人员得知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文某已回家中的信息后,立即赶往其住所地将其拘传到法院。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
鉴于该案属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考虑,执行法官还将申请执行人张某也传唤到法院,从情、理、法等方面开展调解工作。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执行法官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沟通,释法疏导,并向被执行人讲明申请执行人及孩子的生活困难,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与家人联系,将全部执行款当即打入法院账户,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