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随着气温降低,群众出行频率下降,高速公路车流量明显减少。此时,部分司机却因此放松警惕,超速驾驶。11月4日,省高速交警平泉大队民警就查获了一名超速违法驾驶人,超速高达102%。
当日上午9时许,平泉大队民警查获了一名超速违法行为当事人,该驾驶人邵某在长深高速公路长春方向716KM+200米处,驾驶车辆时速最高达202公里,超速102%,涉嫌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违法行为。最终,民警对邵某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超速驾驶行为,不仅是置自己的安全于不顾,更危及道路上其它车辆的行车安全。行车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发生事故的几率就越大。在此奉劝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超速驾驶,否则,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害人害己,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