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建华 通讯员 于金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轿车上路严禁客货混装,因为这种行为极有可能为驾驶人带来安全隐患。11月3日,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辆客货混装的家用轿车,车内塞满货物。
当日上午10时许,邯山二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浴新大街邯钢路交通岗路口例行检查时,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来,遂示意其停车受检。当打开两侧车门时,民警大吃一惊,车内竟被各类行李箱、碳酸饮料、绞肉料理机等货物填满,致使车辆后视镜视野被遮挡得严严实实。经询问该车驾驶人,民警得知其当天从小商品批发市场批发货物后,便把上述东西装进轿车后座准备拉至门市内进行销售。
经过民警的教育,驾驶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警方对其作出的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将货物用其它方式进行了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