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真是太感谢了!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不再拉饥荒啦,老田后续的康复治疗也有了指望。”10月28日上午,临西县田庄村田某收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其家人来到该县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51岁的受助人田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2018年8月17日,其骑摩托车从县城回家时,不幸被迎面驶来的轿车撞倒,造成重伤住院。后经交警认定,轿车司机胡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田某受伤严重,虽经多次手术,但最终落下残疾。经司法鉴定,田某双下肢肌力3级以下,伴排尿及排便功能障碍,被评定为三级伤残;胸11椎体及附件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左下肢较右下肢缩短2厘米以上,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住院期间,田某共花去各种治疗费用达40余万元。
2019年1月,出院后的田某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同年5月13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胡某10日内给付原告田某各种赔偿款共计46.9131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胡某辞去在邢台某公司的工作,既没上诉,也不偿款,回到山东省临清市的老家,影踪全无。
2019年7月,田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经网上查控系统,发现胡某无资金可供执行。法官又多次寻找胡某未果,至今田某依然未得到分文赔偿。
今年8月,田某委托家属王某来到临西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执行监督申请书,请求对胡某民事赔偿执行案进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悉心听取来者述说后,深表同情并予以安慰。该院检察长孔立韦获悉后,当即安排负责民事监督的检察一部主任李新和负责司法救助的检察二部副主任宋纯谨就该案展开调研,并前往田庄村田某家了解情况。
李新等二人来到田某家,看到账本上密密麻麻记的借款记录,听到在读大学的孩子下年度学费还没指望时,备感同情。面对床上高位截瘫的田某极度失望的眼神和欲轻生的说法,两位检察官当即答应会尽全力予以帮助。
调查结束后,他们会同办案法官,将胡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县公安局立案的同时,积极开展对田某实施司法救助工作。通过申报、核批等程序,他们很快将5万元救助金打入田某的账户,帮助经济拮据的田某全家缓解了困难,也让精神萎靡几欲轻生的田某感坚定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目前,临西警方已对胡某立案,正在对其侦查缉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