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李拥军、民警王育龙今年7月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明,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将上路玩耍的女童张某撞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民警发现,撞人者鲁某系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家庭条件极其困难,而受害人张某的治疗费用已达万余元。民警向队领导汇报情况后,大队长韩建强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决定,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同时在大队事故科展开爱心募捐活动。大队长韩建强、政委张京昭带头各捐助500元。
受害人张某的父母表示,只要鲁某尽力赔偿张某的医疗费,就不再追究鲁某的责任。10月3日,鲁某将打工挣来的2000元钱交给民警。民警将2000元钱以及事故科全体民警的爱心捐助2500元共计4500元交给了张某母亲,促使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目前,鲁某已在河北某大学就读。
霍群丽 刘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