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11月12日讯 (赵建伟 李长生 樊志丽)遵化市人民检察院今日透露,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等3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历经10天的庭审,日前在遵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该案中,以杨某某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多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买卖、运输、制造、储存爆炸物、行贿、窝藏、诈骗、盗窃、妨害作证、非法持有枪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帮助伪造证据、非法采矿、串通投标、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走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案案情复杂,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和治安案件达60余起,相关证据材料达420余册,涉案财产折合人民币达20余亿元。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制作了近万页的材料进行示证,将指控全部犯罪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展示。
据了解,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