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武越)“要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对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近日,在晋州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三个规定”内容应知应会考试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波对全院检察干警提出要求。
2019年以来,晋州市检察院持续发力推进“三个规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落实落细,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上来。同时,层层压实责任,检察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填报、扎实推动;在要求全院人员必须全面如实填报被过问或干预、插手及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严格保管责任,最大限度打消填报人员的思想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