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文浩)自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晋州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道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统计,晋州市城区道路约有窨井盖5000余个,井盖破损、缺失、移位、下沉等现象时有发生,公共安全存在巨大隐患。
晋州市检察院组织干警下沉到辖区道路实地走访,对存在丢失、损坏、塌陷、松动等问题的窨井盖拍照。随后,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解决窨井盖出现的问题,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能,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助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