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蔡秋勉 杨磊)今年以来,晋州市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强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案-件比”,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截至10月底,该院刑事“案-件比”工作在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
该院多次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通过组织刑事检察部检察干警学习有关降低“案-件比”的文件精神,全面分析本院“案-件比”情况,梳理影响“案-件比”的不利因素,逐一剖析原因,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该院进一步规范补充侦查工作,对于构成犯罪但在证据上有瑕疵的案件,原则上不允许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同时,要求办案人员主动作为,加强与公安、监察等机关的沟通,力求使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