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磊 张欢)晋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院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震慑态势,在侦查环节提前介入案件,就案件犯罪构成、是否存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取证工作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对侦查方向提出建议;受理案件后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不降低证明标准的前提下,聚焦精准化量刑建议、降低案件上诉率等方面,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适用,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
该院深挖案件线索,专门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专人将举报线索记录在册;加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查,对近5年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10类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强化与公安、法院、监委等机关的联动配合,建立定期通报等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加扫黑除恶举报事项,畅通群众反映线索的“快速路”,鼓励群众通过检察服务中心举报案件线索。
该院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讲解相关政策,鼓励老百姓积极举报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