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于圆 韩娇)“真是太感谢了,这么多年的欠款终于要回来了!”11月6日,博野县人民法院再亮执行利剑,成功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苏某某激动地说。
苏某某与高某某相识多年。2001年3月,高某某向苏某某借款2.9万元。偿还一部分欠款后,高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剩余欠款。苏某某无奈将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定高某某给付苏某某欠款2.45万元。高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苏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博野县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对高某某名下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线上线下查询,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多次与高某某及其家人沟通,劝说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高某某仍不予配合。于是,博野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被执行人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11月6日,执行法官在高某某的工作单位将其拘传到法院。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高某某同意偿还欠款。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高某某同意偿还苏某某欠款2.32万余元,苏某某同意放弃剩余部分欠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