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芳)11月12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合并审理了北京某软件公司上诉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行政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及第三人田某广、尚某政行政诉讼两案。邢台市市长董晓宇作为复议机关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邢台中院院长李霁担任审判长。据了解,这是该市首次由市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第三人田某广、尚某政因北京某软件公司拖欠工资90000元,向邢台市人社局投诉,邢台市人社局经审查认为事实理由成立,向北京某软件公司发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北京某软件公司支付田某广和尚某政的工资。北京某软件公司不服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维持行政复议的决定。北京某软件公司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开发区法院经审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北京某软件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控辩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北京某软件公司充分发表了意见,原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分别进行了答辩。董晓宇在发表意见时表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市政府支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复议机关,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服从和履行法院判决,最大限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另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