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11月4日,申请人张某某与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今年10月份,申请人张某某拿着一份告知书,按照该告知书的指引来到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请求检察机关对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其与某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进行监督。
桥东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了其监督申请,并及时将案件移送民事检察部门。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该案认定事实缺乏证据支持,经与审理法院沟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后及时启动了再审程序。
张某某手中所拿的告知书,正是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与桥东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检察权温馨告知提示,上面列明了检察机关的职权、申请监督的情形以及申请监督的方式等内容。这是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民事检察群众知晓度较低等问题短板,经与法院沟通协商建立的“监督权引导告知机制”,即在起诉时、诉讼中以及执行程序中,法院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检察机关的职权以及申请监督的方式。该措施旨在促进审判执行活动的规范性,提升检察权威和公信力。
该措施自今年3月实行以来,当月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截至目前,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00%,极大地提升了民事检察的社会影响力。
今年3月份,该院在张家口市率先建立了法检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了长效联动工作新平台,与区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领域沟通协作促进司法规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检两家在民事、执行工作方面的沟通协作,将检察职能延伸至审判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该《意见》建立“风险防控协作机制”,对于群体性、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两院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互相配合,积极化解,保证矛盾不扩大、不激化,共同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建立“检察建议专门性审查机制”,保障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件件能落实。
《意见》实施后,桥东区检察院成功化解了范某某等申请张某某与张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该案涉及当事人40余人,涉及工人工资、借款、材料费以及投资款等,涉案标的680余万元。多年来,由于对法院认定张某某与张某借贷关系成立不服,认为张某某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履行,范某某等人不断四处信访。该院在受理该监督案件后,及时审查案情、联系各方当事人,通过调查取证、释法说理等一系列措施,成功化解了该案件,为法院减轻了信访压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创新经验也先后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