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范立国)11月2日,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查处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曾于10月30日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查获。
11月2日9时许,执勤民警在衡德高速公路庙镇收费站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在距离民警执勤点大约50米处停下,驾驶人和副驾驶互换了位置后继续前行,民警随即上前对其拦截检查。互换后的驾驶员信息显示正常,但是之前驾驶员裴某的驾驶证状态则显示为暂扣。裴某解释说,二人此行系前往景县大队处理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违法当事人正是他自己,其驾驶证此前因酒驾被暂扣。
民警对裴某再次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中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第二次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裴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看来,他的驾驶证一时半会儿是使用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