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0年11月17日
第08版:警察·生活

省公安厅发布近期侦破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

(上接第5版)经调查,确定任某东、吴某男、孟某平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0日,专案组民警远赴广东省惠州市将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当场缴获手机10部、银行卡39张。经查,今年以来,任某东等3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黑龙江省多个银行开办本人实名银行卡,并将卡号提供给境外诈骗团伙用于洗钱,3人负责在境内取现。自7月份至目前,该团伙银行账户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现任某东、吴某男、孟某平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武邑县霍某鸣、刘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7月份,武邑县王某因网络刷单被骗报案后,武邑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很快将涉案的14名团伙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霍某鸣在明知陈某帅购买银行卡用于为网络赌博洗钱的情况下,于6月24日组织刘某、常某杰、吴某坤3人办理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卡各一套,上述4人将8套银行卡以1000元一套的价格出售给陈某帅,后该银行卡被用于诈骗团伙洗钱。霍某鸣、常某杰等4人由于贩卖自己银行卡已于7月22日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取保候审。另一犯罪团伙成员许某帆、陈某杰、田某青等人将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出租给诈骗团伙,由于存在刷单诈骗行为,许某帆等人微信被腾讯公司多次提醒后封停,但其仍继续将他人微信号出租给同一诈骗团伙。目前,许某帆等人已被取保候审。

安平县程某旭、吴某康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0月以来,安平县公安局通过对上级推送的涉“两卡”犯罪线索开展分析研判,发现一个涉嫌收购、贩卖手机卡犯罪团伙。10月20日,安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赴北京、保定开展收网工作,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旭伙同微信名为 “A度心”(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招揽吴某康在安平县大量收售手机卡。吴某雨、吴某涛、张某光等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安平县移动、联通营业网点开办手机卡30余张,以每张50元的价格出售给程某旭。据嫌疑人程某旭供述,其与“A度心”在收购手机卡后,再以邮寄的方式向他人提供手机卡, 6月份至8月份期间共收售手机卡200张。现程某旭、吴某康、吴某雨已被刑事拘留。

石家庄市鹿泉区张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0月以来,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下发的涉案“两卡”线索开展深度研判,很快发现两个涉嫌贩卖银行卡提供给境外诈骗集团的犯罪团伙。10月10日,鹿泉区公安局民警赴天津、内蒙古、保定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鹿泉区通过崔某、杜某、李某等6人以400元一套的价格收购整套的银行卡手机号,并通过网络以1000元一套的价格贩卖给境外诈骗集团,获利近5万元。

南宫市王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邢台市公安机关在对涉案手机号码开展“一案双查”过程中,发现多个涉案号码由南宫市某门市开办。经查,该门市经营者石某某为完成上级办卡指标,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违规开办大量手机卡,交由其上级王某、杜某某进行非法贩卖,后流入犯罪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目前,查明非法贩卖手机卡150余张。11月5日,邢台南宫市将该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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