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口广龙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涿鹿县隆晟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731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涿鹿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康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北本然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杨小东、贾润成:
本院受理曹雅杰、曹雅琴诉邯郸市康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北本然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杨小东、贾润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203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安阳市北关区前丰木业经营部: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郭志强与被告安阳市北关区前丰木业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0503MA3XFT9L2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冀0591民初5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未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武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李海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培风:
本院受理原告武文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27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超:
本院受理原告梁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4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黄崧:
本院受理原告魏建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霍国庆:
本院受理原告赵玲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27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梁琨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6394,特此声明。
张文江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17830,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