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县城西门路段执行夜查任务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在临近检查点时降速停了下来,并试图掉头驶离,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摩托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男子王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车辆也未悬挂牌照,且其身上带有浓浓酒味。经检测和鉴定,王某属酒驾。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王某2019年就曾因酒驾被查处过,此次酒驾属于二次酒驾。目前,王某已被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其摩托车也被依法扣留。 冯志红 李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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