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天晚上11时30分,张北县公安局兴华路派出所办案三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在张北县明清街一饭店发生一起纠纷。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一位老人在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发现自己身上没有带钱,手机也没电了,便和老板商量明天再来付钱。饭店老板不同意,随即报警。
民警先是帮老人向饭店老板垫付了饭钱,后又开车将醉酒老人送回其家中。第二天,饭店老板特意将一面锦旗送到兴华路派出所办案三队,向民警表示感谢。席娟 刘士平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