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小会 赵小雨
11月11日,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甲来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这天,他和儿子早早来到磁县人民检察院,等待一场与他今后命运息息相关的公开听证会。
上午9时,随着几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继入场,听证会在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宪丽的主持下准时开始。
承办检察官刘晓东首先介绍了案情,而这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不是别人,正是犯罪嫌疑人高某甲的妻子。
2019年8月18日晚9时35分,高某甲夫妻和自家兄弟高某乙、高某丙分别驾驶装满沙子的大卡车从邢台市出发开往河南省鹤壁市。途径磁县辖区时,高某甲示意高某乙、高某丙停车上厕所,此时高某甲的妻子正在高某甲驾驶的卡车后排车座上睡觉。高某甲把车停在路边后下车去上厕所。监控显示30多秒后高某甲回到车上开始发车,突然感觉车轱辘轧到了什么,跟在其车后面的高某乙连忙向哥哥示意停车。高某甲下车一看,自己的妻子赵某竟然躺在地上。原来,赵某在高某甲下车后,自己也随后下车上厕所,但地点却选在了自己的大车下面。高某甲对这一切毫不知情,以为妻子还在车上睡觉,导致惨剧发生。高某甲看到妻子被自己辗轧死亡,当场晕倒。弟弟高某乙随即报警。
办案检察官向在场的听证人员展示了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痕迹鉴定、行车记录仪的视频等证据,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收集的双方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证明了案件事实,也表明高某甲夫妻感情很好。检察官就交通肇事罪在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做出了解释,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原因。该案系过失所致,鉴于犯罪嫌疑人系自首,并已取得被害人父母和家人的谅解,此次事故已经给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尚未成年)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为了不使孩子再次受到伤害,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高某甲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听证人员对案件承办人、犯罪嫌疑人分别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意见。经过评议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并认为检察机关工作认真细致、程序公开透明,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值得肯定。
王宪丽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听取听证员的评议意见,结合实际案情,尽快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创新工作方法,能听证尽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