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漫画摘录(九)
学校、学生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辅导和疏导干预工作。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不宜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监护人或者成年学生应当向学校书面说明情况。
学校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为学生安排适宜的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提供学生住宿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提供的宿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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