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仅给了我们正义,还给了我们生活下去的希望,太感谢了!”这是近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培德一行给被害人家属送司法救助款时,被害人的妻子忍不住地表达着对办案检察官感谢的一幕。
今年6月,办案检察官在办理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中,发现该案被害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中只有常年多病的妻子刘某和6岁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被告人张某某系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且张某某无赔偿被害人家属的能力。
办案检察官核实情况后,认为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9月22日,石培德办理了刘某司法救助案。经反复研究司法救助政策,积极协调市检察院、县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决定一次性给予刘某及其儿子司法救助金3万元。
刘雪晶 徐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