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0年11月23日
第07版:特别报道

让创新成为衡水政法工作主旋律

衡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张杰

衡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乃举

衡水市桃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高福顺

故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马立俊

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衡水市公安局

今年以来,衡水市公安局以法治公安建设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受立案、执法监督管理、刑事案件“两统一”等重点任务,公安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顺畅,法治化、规范化、实战化水平显著提升。

衡水市公安局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警工程、系统工程深入推进。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铁铮7次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强化顶层设计,以制度机制为引领,为法治公安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该局把工作职责规范化,全面梳理和细化分解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印发衡水市公安局《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引领性文件,“全环节”细化法治公安建设,逐项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该局成立公安局局长挂帅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全面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法治公安建设的“司令部”职能。该局坚持执法程序标准化,制定出台衡水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办理伤害案件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民警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该局推进部门协作制度化,以与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案件质量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基础,与法、检部门建立完善案件会商以及涉黑恶、涉疫案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等机制,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协调解决了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落实、刑事案件公检法同步指定管辖、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应构成非法经营案、与该市案件有关联外地人在外地作案管辖适用等实际问题,为基层执法提供充分、准确、高效的法律引导和司法保障。

衡水市公安局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坚决做到有案必受,将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作为有效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推动实现有案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的重要举措。该局落实受立案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出台《衡水市公安局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暂行规定(试行)》,全面落实接报案网上登记和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受立案限时审核制度、信息化全程监督制度。同时,建立受立案工作监督考核及约谈机制,每周巡查,定期通报,及时督导整改问题。机制建立以来,共发布通报85期,整改问题案件120余起,约谈办案单位负责人30余次,民警依法受案立案的执法观念牢固树立,应立不立案件情况基本杜绝。该局推行派出所警情实质化审查机制,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建立警情实质化审查机制,各县局案管中心每日对派出所接处警情况定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每日通报存疑警情,做到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五个要素”衔接统一、相互印证。该局对存在问题实行网上晾晒,督促挂账销号整改,实现全部警情和案件源头底数清、过程责任清、去向结果清的“三清”目标。

衡水市公安局深化执法巡查,打造执法规范化全流程、全要素、系统性、即时性监督体系。该局全力构建网上执法巡查常态机制。县级公安机关每日对案件的执法办案全过程、执法必录视听资料、执法办案场所内工作状况等工作分级分时段进行巡查,并对执法场所建设、接处警、受立案、全程记录、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应用、案件办理质量等进行全方位考评,考评结果在“网上执法质量考评晾晒平台”上实时通报、实时晾晒。市级公安机关每季度对全市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抽查考评、打分排名,对排名落后的县级公安机关由市局领导实行送法上门,直接到分县局组织召开由分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所有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员参加的执法质量诫勉约谈会。该局全面深化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强化硬件建设及应用,全市一线执法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300余个窗口单位和执法场所视频监控安装率100%,执法全程音视频100%同步记录、100%同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部接入“执法六必录”“高清审讯”两个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确保执法办案活动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衡水市公安局加强案件审核,全面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该局充分发挥案件审核人员在刑事执法活动中的联系纽带和预审把关作用,推动案件执法质量大幅提升。一方面,严把案件审核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终止侦查、转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覆盖审核把关,对派出所受理的案件进行全程掌握、跟踪和监督。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协同办案机制。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硬件配备及线路对接均全部建成应用,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刑事案件文书材料上传、《起诉意见书》制作等进行规范,确保“两统一”工作落实落地。

衡水市公安局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集成化“一站式”办案场所。市公安局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纳入深化公安改革和法治公安建设总体工作布局中统筹推进,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全力打造成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及合成作战、智能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个区县局完成建设任务。

筑牢法治阵地 夯实平安根基

衡水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衡水市司法局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衡水市司法局找准源头防控结合点,注重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产生。市司法局强化政策决策源头防控,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为重大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风险评估、融资引资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客观精准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决策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制度或决策不当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产生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局共审查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材料、重大合同协议、一般文件、征求意见共237件,并全部出具书面审查或反馈意见。市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源头防控,结合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专门选取县市区赋权乡镇和街道的城建(城管)、市场、文化、农业农村4个领域,以及3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检查评查,压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根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乡镇和街道配备执法人员1334人的法治培训。截至目前,共计培训1525人。该局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分类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市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市直85家普法成员单位责任,推动实施融入式普法、精准化普法和以需求为导向的普法。在乡村开展“四个一”建设,即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一处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在村(社区)文化大院(广场)建一个法律图书角、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室建一个普法展架。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846个,各类文化长廊(街)2457个,摆放普法展架2230个,为推进全民普法注入了持久动力。

衡水市司法局紧抓矛盾排查关键点,对各类不安定因素、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大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重点不安定因素,建立研判预警机制,逐案落实化解、稳控责任,确保排查到位。实行社区(村居)每天、街道(镇)每周、县市区每月、市每季一次大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该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研判工作会议,对在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特别是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门别类逐一登记造册,采取“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办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政治等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切实做到了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衡水市司法局瞄准矛盾化解的切入点。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优势。在全市创建了人民调解“1+1+N”网格化管理模式(即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N个排查调解小组)的调解组织5000余个,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以综合利用,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辅助力量作用,有效依法调处当前热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发生的矛盾纠纷,促进源头治理。发挥行业调解专业优势。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法院、工信、卫健、商务、农业等部门和企业协会的协作配合,推动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共成立97个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今年以来,通过这些调解组织,使各行业的870余件矛盾纠纷直接在行业内得到解决。积极支持成立了13个个人品牌调解组织,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努力缩短化解矛盾纠纷的周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该市发挥行政调解协调优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82件,通过调解和解化解行政纠纷165件。成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组建了70余人衡水市行政案件调解员队伍。同时,各县相应成立了行政争议化解机构,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协调市县行政执法单位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衡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切实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好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作用。该局以乡镇综合改革为契机,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探索整合律师、公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有效发挥司法所“四大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探索星级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基层法治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7月10日,开通运行“衡水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将公证信息管理、法律援助等业务办理纳入业务系统,确保全过程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平台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普惠、便捷、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目前已有近2万人关注使用该平台。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4.3万次,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4568条,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提升了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践行新思想 治理小社区 服务大社会

衡水市桃城区委政法委

今年以来,衡水市桃城区委政法委立足主城区定位,以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创新社区治理为着力点,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中,以点带面,以小带大,推出了丽景社区“十小”法治载体和依云湾智慧社区等试点经验,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期盼、体现桃城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子。2020年全省168个县市区“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结果排名,桃城区居全省第二。

以丽景社区为先行试点,以“十小”载体打造法治社区。整合辖区资源,调动全民力量,探索推进以“十小”为载体的法治社区建设,成为桃城区创建法治社区的典范。用小喇叭发声,定时播放法律知识、法治新闻和典型案例,做到“法治教育声声入耳,法治工作事事关心”。用小阵地造势,在社区公共区域广布法治宣传元素,形成“漫步处处有法治教育知识,抬眼时时有法治教育宣传”的良好氛围。用小警钟生威,邀请司法干警、退休司法干部、公益律师进入社区,开展“警钟长鸣”式法治讲座。用小积分褒奖,对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的人员,按照参与情况转换为数量不等的积分,与辖区内商业服务单位联系,建立积分换购,鼓励支持热心法治公益事业的人。用小天平解疑,建设公益律师援助制度,对社区内困难群体涉及司法问题进行开展咨询服务和公益援助,确保弱势群体利益不受损害。用小卡片帮扶,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将辖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轻微违法青少年列为法治帮扶对象,将公安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印在小卡片上,定期上门对其进行学法守法提醒,让法治帮扶对象积极融入社会,消除治安隐患。用小圆桌明理,建立社区群众矛盾调解室,由公益律师对社区发生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等事关民生的源头性问题坐下来桌前调解,将社区中的矛盾化解在居民“家门口”。用小铭牌说事,组建社区的“帮大哥、帮大姐”队伍,进门入户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用小镜头守护,社区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用小口哨预警,邀请社区热心居民建立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社区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立体防控打造智慧社区。针对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桃城区以管理好“人”为核心,用好科技手段,配强基层力量,建强立体多维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打造平安社区。加大科技手段应用,把“智慧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突破口,在重点小区引入新型智能化防控辅助手段,实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管理目标,有效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既强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基础设施、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等问题,实现社区网格管理可视化;又便于服务,利用智能系统帮助群众寻找遗失物品,为居民提供社区安防等视频惠民服务,年底将完成293个智慧社区建设。推动工作力量下沉,打造高标准的社区警务站,推动巡逻盘查工作,实现对警情峰值和重点部位的全覆盖,营造24小时巡逻、全天候见警的预防犯罪高压态势。

党建引领打造和谐社区。桃城区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抓平安建设责任体系,在城市社区全力构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治理体系,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形成服务管理的闭合链条。坚持把平安创建纳入社区党支部年内考核内容,上千名社区基层党员认领了治安巡逻岗,在平安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区2500多名治保员、巡防员、信息员和志愿者,积极投身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随时掌握最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充分发挥“探照灯”和“灭火剂”的作用,及时把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重大案件。

打造社会治理体系“智慧+”“指挥+”“效果+”

故城县委政法委

近年来,故城县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治理方式,大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智慧+”“指挥+”“效果+”, 走出了具有故城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在近期省委政法委第三方问卷调查测评中,故城县2020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故城县全力打造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智慧+”。加快推进智慧化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实现社会治理从“治理”到“智理”的转变。统筹规划“高起点”。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思想和“搭好框架、整合资源、高低结合、确保效果”的指导原则,聘请中国通信集团设计院专业人员进行规划设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资6150万元建设了“1346”综治智能应用体系,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以综治中心为平台,打造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指挥+”。把乡镇综治中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给予每个乡镇综治中心10万元资金支持,按照“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推进“只进一个门、只跑一趟路”工作模式,实行部门入驻、集中办公、集成服务,打造基层治理“集团军”。强化乡镇综治中心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信访室、便民中心等部门资源,变“单科门诊”为“集体会诊”,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工作联创、社会治理联抓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乡镇综治中心为纽带,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织进驻中心,大力发展平安志愿者,实现了各类社会治理力量的良性互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形成系统性、综合性的有效解决问题途径。

各乡镇综治中心全部落实15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做到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专职人员、有信息系统。综治中心主任由乡镇政法委员兼任,赋予乡镇综治中心指挥调度权、分流指派权、督查督办权、考核奖惩权四项职权,建立首问负责、定期会商、分流指派、应急处置等机制制度。 将综治中心工作触角延伸到网格,推动网格巡查和网格事项的落实,为616个网格员配备手机终端,建立网格服务管理清单,通过“燕赵平安”公众号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网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网点,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大力推进乡镇执法队与乡镇综治中心合署办公模式,实现现有人员的有机整合,全县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达115人。整合各类视频信息资源,将原有公安、交警、城管、环保、应急等部门既有公共安全资源全部接入共享平台,实现设备、资源、信息的有效整合。

以法律制度为标尺,打造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效果+”。 开辟法治“小圆桌”。从镇村实际出发,定期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法律顾问召开“法治圆桌会议”,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提升,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让法治“小圆桌”成为智囊团、顾问组,切实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全县538个村全部配齐法律顾问,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解答率达100%。畅通宣传“主渠道”。帮助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维权依法、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效应、畅通普法渠道、拓展普法路径。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录制专题音频30余期,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信息和防控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用法治声音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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