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许春祥)11月10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10月份案件质量评查会。
3名人民监督员对随机抽选的12件案件采取查阅卷宗、交流询问的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开展评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建议检察机关以业绩考评机制为契机,用案件质量评查助推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更上一层楼。”人民监督员刘华磊说。
评查过程中,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严格依法办案,主动强化外部监督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希望该院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做细、做精、做出特色,确保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