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11月20日上午,平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治广、胡久瑞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起,被告人柳治广在平泉市开展网络放贷业务,为实现非法利益的最大化,柳治广通过拉拢、网罗近亲属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专门的催收队伍,并通过诈骗、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以暴力、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形成心理强制,迫使其交出财物,非法获利数百万元。逐渐形成了以柳治广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胡久瑞、于鳗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胡某勇、刘某洋、王某、乔某宇、周某娟、潘某峰、刘某辉为其他参加者,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层级完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了涉嫌诈骗、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50余起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庭审一直持续进行到22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