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宋爱莲 记者 陈兆扬)众所周知,驾驶证被吊销后就不能再继续开车。海兴县的郭某却我行我素,不但在驾照吊销期间开车载人上路,还谎报他人姓名“忽悠”交警,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交警识破,最终受到严厉的处罚。
11月10日16时53分,沧州渤海新区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车男子神色有异,说话支支吾吾,其声称自己叫郭某某,驾驶证忘在家里了。
民警随即把驾驶人带到一边核实身份信息,通过查询发现,系统显示的姓名却与其报的对不上。眼看蒙混过关失败,该驾驶人终于说了实话。
原来,该驾驶人真名为郭某,海兴县人,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
郭某无视驾驶证吊销期间禁止开车的法律规定,继续开车上路,系无证驾驶。沧州渤海新区交警二大队对其作出扣留机动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