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敬朝)近日,滦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部分“小饭桌”及校园周边超市开展突击检查,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其合法经营,保障学生群体“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过程中,检察官重点对校外午托“小饭桌”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各种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食品留样及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食品消毒不及时、消毒柜使用不规范、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检察官当场督促经营管理者提高守法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各商家对检查活动表示赞同与支持,并做出守法经营承诺。
活动中,检察官还对校园周边销售卷烟的超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情况。同时对各商铺进行“电子烟危害”相关普法宣传工作,杜绝“电子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滦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协作,适时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把持续监督和源头治理作为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助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小饭桌”成为“放心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