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11月25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中学生一时糊涂盗窃手机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挽救迷途少年

图为不公开听证会现场。  苏健鑫 摄

河北法制报讯 (戴宗杰 韩淑婷)11月13日上午,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今年7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舍友的手机偷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000元。案发后,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将涉案手机返还被害人并进行了赔偿,取得对方谅解。王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事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非常懊悔,并认罪认罚。检察官经社会调查查明,王某某为在校学生,其在家中及学校各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基于上述情节,检察院拟对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依法对这起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举行的不公开听证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贺增主持会议,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了听证会,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听取案件情况。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及附条件不起诉相关规定进行了汇报。各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挽救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就是拯救一个家庭,回报社会的是一片和谐。经评议,各方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会后,孙贺增对王某某进行法治教育,鼓励他回归学校,重拾学业;敬畏法律,遵纪守法;怀感恩之心,回报社会。孙贺增还对王某某的母亲进行了亲职教育,希望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与孩子加强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后续的帮教工作,督促孩子改过自新。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是安次区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又一有力举措,使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直观可视、切身可感,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化、人性化、科学化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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