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海潮)11月19日,廊坊市举办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业务工作水平,提升履职能力,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全市人民监督员、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廊坊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廊坊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分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活动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协助。今年以来,廊坊市改革采用了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和异地开展监督工作,累计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35次,其中开展听证43件,检务活动10次,案件评议3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这次培训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民法典,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水平,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培训班上,国家一级律师、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景玉围绕人民监督员如何依法正确履职进行了具体讲解;霸州市检察院干警蔡志超围绕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程序及法律文书进行了详细讲解。他们还从不同角度就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历程、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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