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亚男)11月20日,平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分析研判、蹲点守候,历时两天,查获一辆公安部交管局督办的套牌车,且驾驶人系无证驾驶。
该大队接到公安部交管局推送的查扣套牌车辆指令后,立即对嫌疑车辆进行分析研判,该车在平山县城健康街和冶河西路附近出行频繁,判断该车的落脚点应该在附近某小区。机动中队民警对周边小区进行摸排, 11月19日,在附近一小区内发现了嫌疑车辆。
11月20日17时43分,民警在健康街与冶河西路交叉口处将该车查获,在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白某某支支吾吾,言辞躲闪。经查询,白某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对白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白某某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共计罚款3000元,同时,收缴所套牌照,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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