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王鸿滨、邯郸市凯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0)冀04民终4353号上诉人杜锟珑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东城支行、王鸿滨、邯郸市凯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李景魁与康静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2月13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康静名下位于江苏省常熟市荣安·尚湖中央花园29幢107号、35幢106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宋军飞与王晶、韩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韩伟名下位于东高新闽江道6号紫睿天和小区3-1-903不动产进行评估、拍卖。经商议依法委托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东高新闽江道6号紫睿天和小区3-1-903,证号:冀(2017)石高新不动产权第0007545号。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韩伟
拍卖机构(或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康法官
联系电话: 0311-88706089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联系。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飞飞:
本院受理原告张晓敏与被告王飞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6民初号715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承育、魏庆:
本院受理原告苏丹丹与被告李承育、魏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6民初号111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玉文:
本院受理金子胜、王小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柳青梁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203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磊:
本院受理武鉴诉王磊、王宝军、崔国栋、王艳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203民初18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不慎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51130000329656726N,特此声明。
袁海涛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4479,特此声明。
张志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24497,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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