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11月30日讯 (记者 张志青)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2020年“宪法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到12月6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部署,在全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将不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活动,而是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统筹,有关省直部门牵头负责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整体联动的局面。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3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着力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宣传宪法,尤其是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以及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法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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