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11月23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努力,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仅用半天时间就将张某拖欠7名农民工工资案执结,并将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2019年5月,张某雇佣李某等7名农民工在其承包的耕地上打工种菜,日工资60元,张某承诺李某等人“干一天有一天工资,不干就给结账”。李某7人在工期结束后找张某结算工资共计8400元,张某因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便拖欠工资不予支付。无奈之下,李某等7名农民工于2020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8月31日前将7名农民工工资款共8400元付清。张某在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无奈,10月12日,7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劝其早日还款,但张某却置若罔闻不予理睬,且失去联系。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多方寻找,11月23日终于发现了张某已回到赤城县。得知线索后,执行局副局长刘国伟带队迅速出击,直奔张某的藏身之地,成功将其带回法院。迫于法律的压力,张某让其家属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数交到法院。
当日下午2时许,执行干警向7名农民工发放了8400元执行款。收到拖欠的工资款后,农民工们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连声称赞法院执行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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