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陈伟 于淼)日前,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联合区监委、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路南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旨在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
《细则》共28条,详细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基本原则、报告主体、报告情形、报告程序及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强制报告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内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在实际工作中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导、督促下属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本细则。
《细则》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墙”,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路南区检察院将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并根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不断完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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