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菲 段映雪)11月26日18时,随着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干警将最后一份调解书送到劳动者手中,43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于某某等43人在河北某有限公司务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但河北某有限公司没有给上述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与承德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河北某有限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撤出管理,岗位工人继续保留原有岗位,并由承德某公司代为管理、代发工资。
2020年4月,43名劳动者向宽城满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河北某有限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补缴社会保险企业应缴部分。仲裁委未予支持,43人起诉至宽城法院。法院判决后,43名劳动者不服,上诉至承德中院。
承德中院民五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较大,如果轻易裁判,非但化解不了矛盾纠纷,还有可能激化矛盾,产生恶劣影响。为此,4名主办法官仔细研读案卷,深入研究案情,共同研判案件,理清审理思路,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多次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向当事人充分释法析理,答疑解惑。
法官通过近半个月的努力,在充分考虑并平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最终促使全部43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妥善化解,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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