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刘新会:
本院受理原告闫补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1民初2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新会:
本院受理原告王耀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1民初1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新会:
本院受理原告鲁翔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31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北: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车杰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10执19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国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东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原告张烨诉你们合伙企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姬军、杨艳: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刚与被上诉人汪芳、原审被告姬军、杨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姬军、杨艳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民终8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06.0元,由上诉人李刚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晓雷: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韩慧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44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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