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要始终把全省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持续完善落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司法举措,为全省“三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强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妥善化解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会议强调,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依法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依法办理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类等案件,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以公正裁判引领良好风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组织编制全省法院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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