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促进社会治理,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健全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从严监督执纪,自觉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确保依法正确规范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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