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耿彦雪)今年以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取得了良好效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协调财政部门拨付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6万元。
转变理念,健全制度,形成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合力。针对实践中存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当事人不懂得如何提出救助申请的情况,该院化被动为主动,确立主动救助的救济理念,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针对以往司法救助仅依靠申请人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提出,办案部门疏于发现和移送救助线索,难以做到及时救助的情况,该院要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第一检察部建立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要求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主动发现并向控告申诉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在批捕、起诉等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及时纳入救助轨道。
突出重点,贴心开展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该院重点向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和军人等人群倾斜,实现聚焦特殊人群,找准扶贫脱困与司法救助工作的结合点,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在办理赵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中,为全面了解救助对象情况,承办人一方面对原刑事案卷进行细致审查,认真听取办案检察官的意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在做好隐私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承办人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调查,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避免了被害人家属来回奔波。
拓展救助渠道,助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该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社会保障体系,拓展救助渠道,主动对接扶贫办、妇联、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开展对口救助,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受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亲属充分享受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帮助受害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工作精准见效。为确保司法救助精准见效,该院坚持定期回访,联合被救助人所在村委会,持续跟进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并详细了解司法救助对象的学习生活、心理恢复等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不断延伸工作触角,做到救助资金作用的最大化,持续传递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使救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