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羡依心 陈瑞璇)连日来,阜城警方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燃眉之急,用爱心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马大哈”互换电动车
10月31日18时,家住阜城县某小区的张女士想将放在楼下的电动车推上来充电,当她走到楼下时发现电车竟然不见了,找遍整个小区也不见踪影,张女士急忙报了警。
接报后,阜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在仔细进行现场勘查、详细询问张女士电车的特征和丢失经过后,民警发现,身旁的一辆红色较为陈旧的电动车与张女士描述的电动车格外相似,与此同时,民警推断,当时天色渐晚,电动车推错的可能性非常大。民警经过连续走访,最终调查到该红色电动车车主是该楼住户李某。
民警来到李某家中,在告知情况后,李某坚持称家中正在充电的这辆电动车是自己的。经过民警耐心沟通和讲解,李某这才恍然大悟。李某回忆说,当时推电车时钥匙打不开车锁,还以为是车锁坏了。随后,民警帮助张女士与李某领回了各自的电动车。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民警不辞辛劳真诚为民的服务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帮粗心车主追回遗落货物
11月7日15时许,阜城县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接到某村村民王某的求助电话,称其遗落在村边的两件价值约3000元的货物丢失,请求民警帮助寻回。
接报后,码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王某驾车运载货物时,不慎将两件货物遗落在村边,待其发现返回寻找时,货物已经不见了。一旦货物找不回来,王某就得自掏腰包重新购买,王某心急如焚。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走访附近居民并沿路仔细寻找,一路调取沿街录像资料。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不断努力,最终将该货物及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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