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占坤)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实行“三提前四集中”机制,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与效率,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11月27日,该院适用速裁程序,仅用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对10起案件的集中出庭支持公诉任务。
此次集中出庭公诉的案件,均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次简要宣读了对10名被告人的起诉书和量刑建议,并提请法庭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予以确认。公诉人对案件定罪、量刑证据不再举证、质证,大大节约了庭审时间。法庭当庭对10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完全采纳了沽源县检察院的量刑意见,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且不上诉。
据了解,沽源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研究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从“实体从宽”和“程序从简”两方面入手,制定了《适用“速裁程序”工作流程》,积极协调公安和法院实行“三提前四集中”机制,即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提前阅卷、提前把控案件数量,并集中受案、集中提审、集中起诉、集中开庭。
今年9月以来,沽源县检察院办理速裁程序、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案件31件,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数的38%,平均办理天数仅为7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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