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孙士龙:

本院受理原告白云峰与被告孙士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28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士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白云峰房租22521元、押金3500元;二、驳回原告白云峰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峰、张英: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诉被告王峰、张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书九、李鹏亮:

我院受理原告李丛生诉李书九、李鹏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131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院南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钱铁刚:

本院受理原告辛集市尚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程序民事裁定书、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2142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按照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直至缴清全部物业管理费之日止;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辛集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香从、张富国:

本院受理原告吴海燕、杨建超诉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57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郝晓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石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5民初4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张永亮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2065,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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