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都县公安局接到梁某某报案,称其银行卡中存储的钱“不翼而飞”,怀疑被盗。望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高岭中队民警调查发现,2018年7月6日以来,梁某某银行卡内的钱陆续向男子蔺某某转账34笔,共计26460元。
民警立即找到了蔺某某。经讯问,蔺某某很快交代了其到梁某某家中做客时,乘帮助梁某某开通微信支付之机,将支付密码熟记于心,后以各种借口骗取梁某某手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梁某某银行卡里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作案后立即将支付信息全部删除的作案事实。 李建伟 王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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