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潇)12月4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维华一行走进邯郸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民法典宣讲会的方式,为50余名职工代表送去了“法治大餐”。
宣讲开始前,邯郸某水泥公司总工程师、副经理等与杨维华交流了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并就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法律政策咨询。
宣讲会上,杨维华以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开篇,采用生动的PPT演示的方式,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等11个方面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了企业在经营中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出建议。
此次宣讲活动帮企业管理者提高了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职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典知识的意识,规范企业经济管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助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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