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12月8日,得知申请人孙某生病的消息后,赤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景云带领执行团队干警一起来到孙某家中看望,他们自掏腰包给孙某买了鸡蛋、牛奶等,并将被执行人交到法院的执行款送到孙某手中。
孙某开的保健品店与张某开的摩托车修理部系同一排房。2019年5月,由于电路故障,张某摩托车修理部起火,火势蔓延至孙某商铺,给孙某造成财产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孙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原告孙某10万元。被告张某未履行,孙某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12月8日,被执行人张某将赔偿款送到法院。
据悉,11月31日至12月9日,赤城法院以小标的涉民生执行案件为突破口,把执行小标的和涉民生执行案件与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相结合,10天执结10起案件,标的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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