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红梅
大学毕业后,怀揣着梦想,我考入了枣强县人民法院,进入法院后我的第一份工作便是普法宣传。普法宣传人的日常是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头脑风暴,整日都在构思如何使普法宣传的形式更加新颖,宣传的内容如何更加喜闻乐见,最终呈现的宣传稿件又如何精益求精,一遍遍去推敲揣摩文字,希望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如今我已经从事普法宣传工作三年了,用“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这句诗形容法院普法宣传人可真的一点也不为过。三年来,作为普法宣传人的我加班已成家常便饭。我见过清晨零星点点,执行干警们整装待发,抑或是普法宣传小分队带着宣传横幅、宣传手册、桌椅等准备出发去宣传;也见过夜晚繁星闪烁,开庭到深夜,抑或是干警们加班到深夜,为的都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得有一次参与凌晨集中执行行动,碰上了强制腾房。该案是一起债权转让纠纷,经依法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故城县城的房产。该房屋二次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但被执行人未按法院通知履行腾房义务,执行法官遂再次发出履行通知并到涉案房屋处张贴腾房公告。执行中,办案干警发现,该房屋已经被租赁给丁某使用,承租人丁某又在今年五月份转手租赁他人。当我们赶到执行现场强制执行时,因该房屋二楼物品为首次承租人丁某所有,在多次电话通知丁某到现场清理物品而丁某拒不到场的情况下,执行干警租赁两辆货车及搬运工,强制开启二楼房门,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搬出。但在刚刚装车完毕的时候,丁某突然出现,并肆意扰乱执行现场,阻碍执行,好在执行干警很快就稳控住了场面。到晚上9时,腾房行动圆满完成。那一天我见证了天空从一点点变亮又一点点变黑的全过程,也见证了我们执行干警的不易:苦口婆心地劝说被执行人,告知他们不履行义务的法律风险;耐心向围观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普及宣传强制执行知识,争取围观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有时感慨自己手中的相机、笔下的文字都不足以展现出来我们干警的辛苦。
三年来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我收获颇多,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工作“小白”成长很多。成长路上,与法同行,我将继续用手中的笔、相机去记录法院的点点滴滴,让更多的人能从中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也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愿每个人都能知法懂法守法,愿世间少些纠纷。
(作者单位:枣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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