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众美支行与王采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王采蒙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西路539号神兴综合楼513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建辉: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骏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林立欣、马建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5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桂海: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亿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2民初6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蒋立广: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83民初3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艳聪: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83民初3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亚召: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83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韩艳彩: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83民初3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曹嘉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62643,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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